通过ICSID解决中非之间投资争端的研究
中国与非洲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生效的有16个.这些协定中有的规定,中国与非洲的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产生的投资争端必须由ICSID进行仲裁;而另一些规定,无论是否提到ICSID,据之都有可能将争端交由ICSID进行仲裁.ICSID审理的涉及非洲国家案件中表现出的主要问题有法人的国籍问题、构成与国家之间的争议之判定、投资的定义以及征收的界定.希望投资非洲的中国企业能有所借鉴,防患于未然.
ICSID、仲裁、非洲、投资争端、双边投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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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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