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理学:跨越法学与理学
中国法理学正处于重铸和衔接古今中西学术的历史关口,需要经历一个从法学向理学跨越的历史过程.将中国文化传统与近代西学系统综合起来看,在“古今中外”时空背景下,中国法理学既可成为基于经验认知的法律科学、基于理性认知的法律哲学,也可成为基于“德性之知”的法律理学.中国法理学欲在21世纪开其气象,显其规模,需要同时开通并维护法律科学、法律哲学和法律理学向前生发的认知渠道,由此立足古今普适之道造就政治和社会的经验、理性和道德基础,重构“内圣外王”.
法律科学、法律哲学、法律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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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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