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评估:评估什么和如何评估(下)——以中国立法评估为例
四、评估《社会保险法》对职工、企业和农民的影响
限于本文集中讨论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后评估的重点与问题,并不对《社会保险法》进行全面评估,主要就《社会保险法》的养老保险对职工、企业和农民的影响进行评估.之所以选择这件法律,是因为社会关注程度高,寄予期望大,但具体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待遇标准、基金统筹层次或财政补助措施,法律又未规定,授权国务院、地方政府规定,许多争论的问题,还没有达成一致认识.以城市社会保险调研和农村社会保险调研为例,在一项对北京、温州、东莞、吉林、太原、长沙、成都等10个大中小城市,进行的社会公平感问卷调查中,"在教育机会公平、就业公平、收入分配公平、社会保障公平等选项中,认为社会保障公平最重要者为51.8%.这表明社会保障是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它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残缺和人们的生活安全感缺失直接相关."①在另一项对农村和农民工调研中发现,2008年以来的变化是"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但在就业和生活压力加大的影响下,其社会感、公平感、满意度和未来预期却有所降低.这种经济状况和社会态度变化不一致的情况,应当引起高度关注."②这两项调研说明,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对公共财政的均等化和社会保障的公平性,怀抱极大的期望,期望《社会保险法》的通过和实施,能够保障社会公平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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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和资本市场稳定对策研究"08AJY037;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法律与经济"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2013-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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