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法治的反思
从基点、区域、文化和性质四个方面来反思中国的现代法治,可以看到,一百多年来的中国现代法治,在有的时候,在有些方面,面对世界或西方却找不到自己的路;面对城乡二元结构却过度超前或者阻滞于后;面对传统与现代的选择却墨守陈规或者数典忘祖;面对革命与建设却误判当今法治发展的性质而谬以应对.其实,中国现代法治既应是世界的更应是中国的,必须立足中国并关注世界;中国现代法治既应是城市的,也应是农村的,必须同时关注城市与农村的现状与发展;中国现代法治既应以传统为基础也应以现代为目标,是经历革命后在现代的更新和发展;中国现代法治不是革命的,而是建设的,应是以革命作为历史前提的现代化建设.
中国、现代法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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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52(法的理论(法学))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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