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6274.2023.02.007

数字治理背景下行政程序证据规则的调整

引用
我国通过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大数据体系推进政府数字治理.数字治理以行政行为标准化、规范化、清单化为基础,实现跨地区、部门、层级政务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行政机关之间通过平台协同调查、收集及审查判断证据,证据行为由封闭向开放转变,电子数据成为主要证据类型.数字治理让证明更容易,可以适当提高证明标准,将原由申请人承担的部分证明责任转移至行政机关,行政活动在部分领域可采用实质审查规则,数据系统推送的证据原则上具有可采性.满足行政程序调查收集及审查判断证据需要,一体平台和政务大数据体系须建立案件事实调查辅助系统,提供证据材料识别、标识、提示及辅助质证等功能.

数字治理、行政程序、证据

DF728(诉讼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XFX004

2023-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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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论丛

1002-6274

37-1016/D

2023,(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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