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儿童色情制品中国不应成法外之地
在中国,儿童色情制品呈肆虐之势
“传播儿童色情制品”只是中国刑法中“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子集
中国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但针对《公约》中“禁止利用儿童进行淫秽表演和充当淫秽题材”方面做得并不够.目前,中国和“儿童色情”制品有关的法条包括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儿童色情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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