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因抢劫被判1年内禁入网吧
6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名17岁重庆籍的少年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禁止其从缓刑执行之13起在1年内进人网吧。
抢劫罪、网吧、少年、有期徒刑、一审判决、人民法院、中山市、广东省
D924.35(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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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5(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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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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