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赔偿群体性诉讼模式的重构
@@ 近年来,证券欺诈事件频发,一方而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另一方面也极大地侵害了证券投资者的利益.由于证券法上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往往具有"小额多数"的特征(即当事人至少一方人数众多且单个当事人受损数额较小),加上我国现行的证券赔偿诉讼模式固有的缺陷,导致实践中证券赔偿的诉论救济难以适应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
群体性诉讼、诉讼模式
D925;F273.2;D415
2009-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0-41
群体性诉讼、诉讼模式
D925;F273.2;D415
2009-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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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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