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之二立法听证,繁荣与困惑并行的民意平台
@@ 应当说,经过多年的立法实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制定法律的最高立法机关,已经形成了一套征集意见的常规机制,主要分为两条渠道:其一,将法律草案发送各地方人大和中央有关机关、组织及专家,书面征求意见;其二,由立法工作机构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召开座谈会,听取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并进行讨论.这套常规机制几乎适用于每一部法律的制定,而且贯穿于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审议等各个环节.不可否认,这套常规机制也能吸纳到相当的民意,但由于征集对象集中于国家机关和专家,因此立法意见依然局限于"部门"、"精英"的"小众"层面.
立法听证、专题报道
D920.0;G212;D621.5
2007-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