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530.2022.17.014
上班时身体不适, 下班后在家猝死,算工伤吗?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突发疾病时间起算点的确认,家属和单位认为应当是上班期间,即孙云龙感到身体不适的2017年5月17日下午,而人社局和市政府认为应当是120急救中心的医务人员到孙云龙家之时才为突发疾病的时间起算点.该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最终,法院做出了如下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其中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该条款规定了视同工伤的两种情形.
2022-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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