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化时代的公司法及其因应
数字化彻底改变了包括公司法在内的所有法律领域.本文主要讨论了数字化对公司沟通方式的不同影响,例如线上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沟通模式,以及与第三方(即投资者)的沟通模式.这些沟通方式的法律框架不仅涉及公司法,还涉及媒体法、数据保护法以及资本市场法.数字化也影响了董事的责任感:随着大数据和新算法改善了董事决策的信息基础,他们不得不利用这些技术方式进行决策.另一方面,IT安全已成为董事的主要任务之一,因为企业中所有工作流程的数字化要求有必要的IT安全标准,以避免遭受攻击时存在风险.此外,区块链作为一种新技术,可以安全地识别所有类型的交易,包括可以增强符合公司程序的自动化合同(所谓智能合约),以及有关使用区块链作为DAO以太坊等投资形式的新问题.最后,本文还讨论了使用数字工作流程和半智能化流程(所谓的工业4.0)在不同合作伙伴之间紧密合作的现象.
公司法、数字化、工业4.0、区块链
G206;F832.33;TP399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1B0236
2023-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3页
20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