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科学抑或文化科学?——新康德主义维度下凯尔森与拉德布鲁赫法哲学的方法论比较
凯尔森和拉德布鲁赫在法哲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但同为深受新康德主义哲学传统影响的学者,两者的学说立场却呈现出较大的差异.这需要深入其分歧的根源,即从法哲学方法论进行理解.从"模态规范性命题"出发,可以将两位法哲学家讨论的核心问题归于法科学的属性问题.新康德主义哲学的马堡学派为凯尔森提供了将法科学归结为规范科学的方法,西南学派则为拉德布鲁赫提供了将法科学归结为文化科学的方法.从法科学的属性的分歧中,可以衍生出两位法哲学家对于法概念和法效力、法理念、相对主义的限度等问题的分歧.理解两位法哲学家学说立场分歧的关键在于理解他们对法科学属性的不同认识.
新康德主义、凯尔森、拉德布鲁赫、科学价值
B261;N031;D919
2022-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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