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补贴中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
依据"重要性理论",涉及基本权利的"重要事项"均须保留给立法机关制定.行政补贴具有负担性、侵益性、公共性及合目的性等属性,是一种非纯粹授益性行为,兼具干预行政的效果,对公民基本权利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基于行政补贴对公民的"重要性",在行政补贴领域应适用法律保留原则.然而,由于"重要性理论"在补贴事项"重要性"的判定方面过于抽象.因此,对于行政补贴法律保留事项的判断,应在"重要性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功能适当学说"与"影响范围理论",形成具体化判断标准,据此建立行政补贴领域层级化的法律保留体系.
行政补贴、法律保留、重要性理论
D922.11;F239.0;D621.5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KYCX19_0007
2022-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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