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企业补充养老制度的构建与演变——以"企业一社会给付"的制度属性为线索
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障制度自19世纪建立以来,一直坚持企业-社会给付的制度属性,构建出以雇主照顾允诺为基础,经由多种实施形式实现对雇员老年保障给付的规则体系.同时,通过在保险业监管体系中建立相对独立的年金保险监管制度,保证外部保障机构的合规经营.新世纪以来,制度因应社会需求与挑战,于2002、2018年进行改革,引入工资转换、纯缴费承诺等机制,发展劳资伙伴模式,力求实现扩面提质目标.我国应吸取德国两次改革的教训与经验,从明确制度概念内涵、厘清制度属性定位、明晰主体间责任和权利义务关系出发,解决现有体系杂糅问题,早日突破参与率低、覆盖面窄的制度发展瓶颈.
企业补充养老制度、企业-社会给付、雇主照顾允诺、企业年金监管
F840.67;C913.6;D922.28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CFX074
2022-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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