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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获政府采购合同后可申请信用融资

引用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通过银行信用考核且在河北省境内供应商获得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后,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并有望得到优于一般融资价格的信用贷款,且不需要抵押和担保。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可申请

D923.6;F253.2;F812.45

2016-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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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6029

51-1751/F

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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