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监督”还需异体为主、同体为辅
近日,山东警方破获的案值5.7亿元的非法疫苗案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甚至诸多群众的恐慌。这一社会性事件,也反映出了我国在药品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漏洞和疏忽。其实说到监督,对于任何行业来说都是避不开的永恒话题,因为我们的社会尚未发展到人人都能有着极高的道德标准和自我约束能力的地步,在社会发展节奏无比迅疾、众人热衷于追求利益至上原则的社会主流氛围之下,监督便成为了人们行为准则的“红绿灯”和“警戒线”,用以提醒人们不应和不得跨入的范畴。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D20;R255.2;D630.9
2016-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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