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强调要对政府采购失信企业依法限制或禁入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企业年报及即时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公示。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总体要求,推动本行政区域和本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并通过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互联共享。
政府采购、失信企业、国务院
F273;F812.45;F123.7
2015-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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