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暂估价招标及标后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由于当今高新技术日益发展以及工程材料品种、规格愈加繁杂等因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广泛采用暂估价的模式,但是招标中暂估价占合同总额比例较大、合同约束条款少,加之二次招标办法的局限性,使其负面影响日渐累积.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暂估价的管理,可以有效减少工程纠纷、提高效率并控制工程项目造价.本文主要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结合其近年来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暂估价招标及标后实施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供参考.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暂估价、招投标管理
F284(基本建设经济)
2015-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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