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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招标活动的影响与对策

引用
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工商登记改革要求,公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令),规定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改企业年度检验制度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由此引发并带动一系列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出台,进而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资格条件设置、评标依据与方法及违法投标行为处理等方面也产生了深刻影响。

工商登记、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制度改革、招标、投标

F203.9(国民经济管理)

2014-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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