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住房分配开始实行货币化
@@ 最近,<山西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就实施范围、条件、时间和对象等做出具体规定:一、实施范围、条件、时间和对象(一)实施范围是,各级地方财政全额预算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财政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办法参照本<意见>,结合本单位补贴资金来源和职工住房情况自行制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房改部门批准后执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自行制定住房货币分配办法,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房改部门批准后执行.
住房、事业单位、实施范围、主管部门、分配办法、分配货币化、自收自支、资金来源、同级、实施意见、审核、社会团体、全额预算、具体规定、房改、对象、地方财政、党政机关、差额预算、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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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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