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1014.2017.05.002
法律语言之"门"
卡夫卡,这位现代小说的大师,大学念的是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在一家叫作"劳工事故保险公司"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与法律语言打了一辈子的交道,深谙法律语言的奥妙.卡夫卡有两则寓言显示了他对法律语言深刻而独到的感悟,这两则寓言是卡夫卡本人从其《诉讼》和《中国长城建造时》两部小说中抽离出来的,足见作家对其独特意义的高度自觉和重视.对两则寓言的复述取自于叶廷芳先生的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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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4;H31
2017-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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