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规制与立法语言的简明性
法律语言学界提出了著名的简明意义法则,这一概念被称作文本主义的法律思想流派的核心观点.本文旨在从词汇运用的角度分析该原则在我国大陆立法语言中的实际运作,进而在词汇层面揭示立法语言与普通语言的差异性.研究表明:较之于普通语言,立法语言主要通过词汇规制来实现其简明性.词汇规制的主要手段涉及对词汇数量、语义以及功能上的规定与限制.
法律语言、语体特征、词汇规制、简明性
H13(语义、词汇、词义(训诂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现代汉语口语语法多层面多角度研究”17JJD740007;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培育项目“自然会话中的立场表达研究”CCNU17Z02003
2018-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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