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218.2017.09.003
发挥音乐综合艺术功效落实美育核心育人功能——浅议音乐课堂中的舞蹈教学
目前,我国中小学音乐课教学内容在许多地区的学校被划分为具有指令性特点的“理论教学内容”和具有隐形性特质的“实际教学内容”与急需性特质的“需要教学内容”.所谓“理论教学内容”是指现行国家课程标准明确规定的指令性内容,即歌唱、器乐、欣赏、音乐理论等基础知识;“实际教学内容”是指学校和教师实实在在落实在课堂教学中的内容,即以歌唱为主的单一课型方式.教师讲学生被动听或者被动地探究.尤其是目前信息技术课堂与教学高度融合之后带来的教师教学“懒汉式”便利教学;“需要教学内容”则是指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学生成长阶段和个性发展以及文化素养需求的有效、必需的内容,如整合了歌唱、器乐、舞蹈、戏曲、曲艺、戏剧、诗歌、文学等姊妹艺术在内的综合艺术项目.目前只有个别极少数素质全面、责任心强、能力强,重视且管理合理、科学、公平、公正的学校能够做到.
音乐课堂、艺术功效、美育、育人功能、教学内容、指令性、学校、性特质、音乐理论、教师教学、国家课程标准、歌唱、小学音乐课、综合艺术、责任心强、学生、信息技术、文化素养、器乐、课堂教学
G64;G4
2018-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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