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218.2013.10.003
音乐院校数据库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西安鼓乐数据库”为例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即指:"被各群体、团体,优势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朱祥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价值理念[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4(3):27-31.)目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保护体系已初具规模,形成了"由文化部牵头,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14):12-17.)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体系.这其中,高等院校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尤其令人瞩目.
音乐院校、数据库、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务院、法的价值理念、知识和技能、人民共和国、企事业单位、组织体系、学术研究、社会团体、统一协调、会议制度、高等院校、大专院校
G25;J69
2013-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