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论思想与戏曲创作
由元入明,我国戏曲创作走向了文人化的道路,其表现是文辞逐渐往骈俪化方向发展,创作主体从底层文人向正统文人转移.在剧作观念上,明初的创作者延续了元末以来曲以载道的观念,戏曲沦为一种教化的工具,失去了作为艺术应有的生命力.但是,在戏曲艺术文人化的同时,以前后七子为代表的复古派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肯定艺术作品的通俗化特征,提倡戏曲作品应注入一种民间的粗粝与本真.同时,复古派的戏曲作品中体现着一种不平则鸣的文艺思想,他们用主情论的文艺观指导戏曲创作,打破了明初期以来情感沉滞的创作现状.明后期的公安派在文学创作中提出了"性灵论",这种文论思想影响了他们对于戏曲的批评.可以说,明代的文论思想与戏曲创作是息息相关的,二者共同促成了戏曲理论与创作的进步.
载道、主情论、格调、性灵论
J0-05
2020-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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