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239.2021.05.018
T/CETA 001—2021演艺灯具型号命名规则(二)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021-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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