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89.2019.01.005
集体成员权界定标准问题研究
集体成员权是农民获得耕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的前提,界定集体成员权具有现实紧迫性.根据事实、规范和目标的三维分析框架研究集体成员权界定标准问题.目前国家缺乏专门界定集体成员权的法律法规,村集体界定集体成员权的标准详细具体但较庞杂,部分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相悖.集体成员权界定不仅是效率问题,更是公平问题.但不同公平正义观界定集体成员权标准存在差异甚至矛盾.国家界定集体成员权主要目标为解决纷争、规范管理、保护权益和促进发展.因此,国家应制定集体成员权界定的基本标准,村集体依据国家基本标准制定具体标准.国家界定集体成员权的基本标准,一是户籍,二是以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三是村庄具有固定的生产和生活.
集体、集体成员权、集体成员权界定标准
F321.32(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JY102
201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