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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014/j.issn.1002-0772.2020.17.17

人体试验受试者身体权的伦理省思与立法回应

引用
高新技术背景下的人体试验对受试者身体的入侵日益严重,本体性 、主体性 、身份性伦理都面临空前挑战,故而有必要进行身体伦理的哲学省思,以便立法予以适当应对.身体伦理的核心问题是在风险旋涡之下采取生命至上还是自由至上原则,应在身体和自由统一的基础上坚持生命至上.《民法典》有关人体试验的规定回应了身体伦理的实践关切,特别是所设计的人体试验伦理和法律综合为治法定模式,使得"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成为人体试验合同的有效条件,克服了重大实践难题.

人体试验、身体权、身体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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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一般理论)

2019 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19 年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重点项目;2020 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 ;2019 年 黑 龙 江 大 学 研 究 生 创 新 项 目;2019 年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2020-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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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与哲学

1002-0772

21-109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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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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