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014/j.issn.1002-0772.2020.12.06
安宁镇静在存在性痛苦干预中的伦理问题
安宁镇静被用于处理难治性痛苦症状,当存在性痛苦令患者难以忍受,并发展出难治性痛苦症状时,安宁镇静是最后一项能够有效解除患者痛苦的干预措施,但将安宁镇静用于存在性痛苦存在伦理争议.这些争议一部分围绕安宁镇静作为治疗手段本身的合理性,即安宁镇静是否违反义务,带来坏的后果;另一部分围绕安宁镇静用于存在性痛苦作为治疗方案的合理性,即安宁镇静是不是处理存在性痛苦的合理手段,其不能得到伦理学辩护的理由和能得到伦理学辩护的条件.合适的临床决策需要考虑适应证、患者意愿、生存治疗和社会因素.
存在性痛苦、安宁镇静、临床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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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一般理论)
2020-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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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