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014/j.issn.1002-0772.2017.11a.06
基因权的法哲学之辩
目前国内的基因权研究方兴未艾,尽管发展较快但仍存在不少误区.它作为新型权利不同于传统权利,需从法哲学角度予以辨明.基因权究其本质是生命体保持“本类”的权利,也是任何生命体都理应拥有的“自然权利”;以遗传为主要功能的基因旨在维护自然界秩序,因此“秩序”应当成为基因权的最高价值追求;在现有基因权研究中人类中心主义倾向很明显,未来基因权研究应更多地转向非人类中心主义;基因权的谱系既包括私权也包括公权与生态权,因此,基因权涉及到私法、公法和生态法等领域.
基因权、法哲学、新型权利、“本类”、秩序、人类中心主义、权利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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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2(一般理论)
2017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17C0799
2017-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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