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014/j.issn.1002-0772.2017.02a.01
生物样本所有权及相关法律争议的处理与启示——以美国司法实践为例
在生物样本库管理过程中,由于生物样本包含个人独特的生物信息,可能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生物样本的所有权可能成为捐赠者的关切,可派生出相关的知情同意、专利收益和不当得利问题.对此,美国案例法提示我们,生物样本捐赠者的同意捐赠,应当是被充分告知和知情的,强调明示的知情同意;生物样本库产权单位,应当建立相关专利的权属归其所有的知识产权政策;在与研究者和捐赠者的关系中,要求生物样本库产权单位明确实现利益分享的条件.这些规则,对于包括国家基因库在内的我国生物样本库的伦理和法制建设,具有启示意义和借鉴价值.
生物样本、所有权、知情同意、专利收益、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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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2;D992.16(一般理论)
2016年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基金资助项目pip003
2017-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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