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014/j.issn.1002-0772.2016.09a.09
个人权利与共同善:公共卫生政策中的伦理冲突及其解决
个人权利与共同善在公共卫生中的冲突有四个方面:预防免疫、强制隔离、知情同意和信息公开.个人权利优先论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所谓的共同善之名来干预个人权利;而共同善的优先论认为,以共同善之名对个人权利进行限制或干预能够得到伦理辩护.但是“优先论”不是解决伦理冲突的有效方式,我们需要采取一种情景主义的思路,运用反思的平衡法进行伦理辩护,提供公共卫生措施的可辩护性条件.公共卫生以共同善为基本价值导向,但同时必须谨慎对待个人权利,防止公权力的无限扩大而有损个人利益.
个人权利、共同善、公共卫生、伦理冲突
37
R-052(一般理论)
201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项目15YBA305;2016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项目,项目201656
2016-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