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践教学中的权责失衡及出路——基于《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视角的分析
《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作为专门规范临床实践教学的规章,存在医学生诊疗资格"合理不合法",各方主体权、责界定不清等诸多法律问题.亟待在权利义务"明确、对等"原则的基础上明晰各相关主体的权利边界与法律责任,调整教学实习课时体系,解决医学生实习不具医师身份而触法的问题;确立医学院校的补充责任,解决教学基地与医学院校之间的权责失衡;增设医学生重大过失时的民事责任,解决医学生与带教教师的冲突;与患者签订知情同意合同,解决医学生实习权与患者权利的权责失衡,以保障实践教学合法、有序进行.
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权责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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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D922.16(一般理论)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12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临床实习教学中的权利义务冲突与法律对策研究",项目2012-LC-8
2015-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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