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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外出会诊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研究

引用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外出会诊造成患者损害的,相关责任人应当对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是否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会诊分为合法与非法两种情况,不同情况下的归责原则、责任主体、责任形式等有所不同.非法会诊中造成患者损害的,由邀请医院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向有过错的医师追责;合法会诊中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由邀请医院承扭侵权责任,会诊医院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会诊、人身损害、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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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D922.16(一般理论)

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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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与哲学

1002-0772

21-1093/R

36

2015,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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