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家成为合格司法鉴定人之机制研究
从我国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准入制度入手,对我国临床医学专家成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的途径及临床医学专家在我国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分析表明,司法鉴定人准入门槛太低导致临床医学专家经考核成为司法鉴定专家后,由于不具备作为法律人的相关法律知识、法律技能和逻辑思维能力而难以适应其鉴定人的身份。建议国家加强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的管理,鉴定机构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提供成长的空间,同时司法鉴定人自身转变观念、培养习惯、提高能力,实现从医学专家向司法鉴定人的“华美转身”。
法医学、临床医学、司法鉴定
R-05;D922.16(一般理论)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医疗纠纷为视角完善和创新社会建设管理研究”,项目编号13XS H009;四川省科技厅立项资助项目“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制度重构之研究”,项目编号14RKX0029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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