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过错医疗损害补偿制度探究
无过错医疗损害的发生往往超出了理性人标准的行为预期,单独依靠医疗损害赔偿制度难以弥补这部分损害。在大量检索无过错医疗损害关键词的基础上,通过对国外无过错医疗损害补偿制度的分析,结合我国现状,建立有限度的补偿体系:以国家补偿制度为主体,以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和医疗风险基金措施为补充,由国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和患者共同承担无过错医疗损害的风险。无过错医疗损害补偿制度为化解医疗风险,提高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无过错医疗损害、风险分担、补偿制度
R-05,922.16(一般理论)
200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及医疗风险分担研究”,项目编号09FX041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