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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权的特征:法律和伦理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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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保护和实现公民健康权是卫生法学和生命伦理学研究和实践之目的。健康权具有普适性,是维护人类尊严不可或缺的条件,应覆盖所有人及生命全过程。任何人都应公平享有健康权。健康权与生俱来、不可转让,是整个人权谱系的基础。健康权的主体与客体相统一,不能被物化或异化。健康权的内涵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医学模式转换和医学科技进步而不断丰富。在当代社会,生命伦理基本准则正逐步演变为法律规范,应然权利正逐步演变为法定权利或实然权利,医学科技从技术评估、道德评价到法律规范的演化周期日益缩短。

健康权、卫生法、生命伦理

R-05(一般理论)

2015-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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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与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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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93/R

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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