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致害责任实证调研报告
医疗器械是一种特殊产品.与一般医疗侵权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相比,医疗器械致害责任具有特殊性.通过对法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的调查得知:关于医疗器械致害责任的性质,在一般医疗侵权与产品侵权责任之间仍存模糊之处;强制性标准在医疗器械缺陷判断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医疗鉴定却起决定性作用;法律工作者对实施《侵权责任法》针对医疗器械的售后跟踪义务规定较乐观,《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医疗器械致害跨国诉讼的影响不大.
医疗器械致害、缺陷判断、售后义务、涉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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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D922.16(一般理论)
2014-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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