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的一个思路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坚持社会公益性,但现实中却存在着诸多影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的因素.通过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医疗机构之间订立的行政合同,可以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政府及其各部门对社区医疗机构进行投入、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同时也可以用更加柔性的方式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的实现.
行政合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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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一般理论)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课题"行政合同对公立社区医院‘公益性'的保障作用研究",项目YF10-Q07
2013-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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