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紧急叫停活体捐献器官
"不伤害原则"是医学的基本要求.活体摘取器官,则意味着要对另一人造成重大伤害,不如顺其自然.死刑犯其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又是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监狱)之中,因此,虽有死刑犯生前关于"自愿捐献器官"的书面签字,也难以证明其是真正出于自愿.故器官移植应禁止以死刑犯作为供体来源.
器官移植、禁止、活体捐献
27
R-052;D992.16(一般理论)
2013-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2-63
器官移植、禁止、活体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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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2;D992.16(一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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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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