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独身女性可生育"引发的伦理道德和法律思考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规定"独身女性可生育".辅助生育技术使生育与婚姻、性行为的联系,家庭亲缘与社会人伦关系,继承权、赡养权、抚养权、人格尊严权等均形成冲击,易引起家庭、医疗及社会纠纷.应使生命科学在法制的规范下与伦理道德协调发展,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生殖技术、伦理、法律
25
R-02;R-05(一般理论)
2013-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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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技术、伦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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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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