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772.2002.07.007
浅析知情同意权在我国立法中的不足
分析了我国在知情同意问题上的法律规则,指出我国现有法律存在四方面的立法缺陷,即对医生同时柯加告知义务与不告知义务,使医生陷入两难处境;在病人同意权方面只要求实验性和特殊诊疗措施征得病人同意,同意的主体上多且乱,过份强调病人家属的同意,侵害或剥夺了病人的自主权;对知情同意权的含义认识不清;知情权与同意权相分离而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的病人知情同意权.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立法的建议.
知情同意、立法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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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15;R-052(药物基础科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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