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772.2000.03.022
高等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探索
@@ 一
我国国家教委在1988年颁布的医学本科教育的总体培养目标中确定:高等医学教育要培养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从事医药科学技术或理论工作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其对知识和能力的培养要求包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达到<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药本科专业简介>规定的专业业务培养要求,具有大学生应有的文化修养,基本具备独立自学、独立思考和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实际能力."[1]从国家教委确定的医学人才培养目标来看,要求高等医学院校能培养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这里已少了美育的要求,从具体对医学人才的知识和能力的培养要求来看,则更明显表现出在医学人才的培养目标上只注重专业知识和能力,忽视综合能力、人文精神和创新意识的片面性.
高等医学院校、教育人才培养、医学人才、培养要求、培养目标、实际能力、专业业务、专业知识、医学本科教育、高级专门人才、高等医学教育、高素质人才、综合能力、医药、业务工作、文化修养、社会主义、人文精神、理论知识、理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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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0(高等教育)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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