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772.2000.01.018
我是一个绝对主义者和普遍主义者--恩格尔哈特谈允许原则
@@ 恩格尔哈特博士在其代表作<生命伦理学的基础>一书中,提出了两条基本原则,即允许原则和行善原则,并认为允许原则是主要的,贯穿了全书之中.所谓允许原则是指"在一个俗世的多元化的社会中,涉及别人的行动的权威只能从别人的允许得来".也就是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有经过他人的允许或同意,才能对他人采取某种行动(如治疗),未经允许是背离道德的.
绝对主义、普遍主义、生命伦理学、勿施于人、人的行动、己所不欲、恩格尔、多元化、治疗、权威、基础、道德、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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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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