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98/j.cnki.issn1673-8012.2022.05.003
从特权到权利: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中受教育权之演变
受教育权不是一项单一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一个权利束.作为受教育权子权利的接受高等教育权利具有非基本权利、权利相对性和社会权利性质,涵盖学习机会权、条件权以及成功权.高等教育权利的享有与保护不仅与经济发展条件和社会进步有关,而且与高等教育发展历程有关.在发展初期,接受高等教育是部分佼佼者的特权,是极少数人才能享有的特殊权利;在大众化时期,接受高等教育成为民众满足一定条件后可获得的权利,接受高等教育权利从特殊权利向一般权利过渡;在普及化时期,接受高等教育成为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每个公民均需接受高等教育,而国家有义务提供多样性的高等教育,以满足公民的个性化需要.刚刚步入普及高等教育阶段的中国,应该树立普及高等教育理念,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发展并形成多种类型和层次的高等教育形式,建构终身教育体系与学习型社会,使民众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受时间和空间所限,接受高等教育从应有权利、法定权利最终成为人人实有的权利.
受教育权、接受高等教育权利、高等教育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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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0(高等教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重大项目
2022-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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