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959.2015.18.226
企业医院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会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对于健康的需求也日益强化,医疗纠纷发生数量逐年攀高,医疗秩序遭到破坏等后果日益显现。2011年6月,上海市政府正式颁布了《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若于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组织架构,并正式开始接受案件。2014年3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进一步解释和规范了本市医疗纠纷的预防监管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和功能,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强调了医调委的中立性、专业性以及调解自愿与调解优先性。本院作为一所二级甲等企业医院,既服务于企业、也面向社会,故服务对象既有系统内企业员工,也有社会居民。就近期一例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案例谈谈体会。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会思考
2015-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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