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838.2003.03.005
社会药房的药师也应加强药学服务
目的:调查社会药房的药师对”药学服务”的掌握和开展情况.方法:在”药学服务”讲座前考查127名社会药房的药师是否知道”药学服务”(pharmaceutical care)及获取渠道,听完”药学服务”讲座后回顾以前的工作中开展”药学服务”的频度和形式,并提出今后工作中可开展”药学服务”的内容.比较不同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的药师在药学服务上的差异.结果:(1)听讲座前知晓”药学服务”的有75名药师,占59.1%;学历较高、职称较高、工龄较长的药师知晓药学服务者较多(均P<0.05).(2)听完”药学服务”讲座后回顾以前的工作曾开展过药学服务的有66名药师,占52.0%;学历较高和工龄较长的药师开展药学服务者较多(均P<0.05).(3)关于以后工作中开展”药学服务” 的内容,大部分考虑到了指导病人用药而忽视了观察疗效、病人用药依从性和不良反应等方面.结论:社会药房的药师应加强对”药学服务”理念的学习,并且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开展此项服务.
社会药房、药剂师、药学服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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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2.8(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3-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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