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嫦娥奔月”谈艺术品和商品的存在问题--探讨胡塞尔、茵加尔登和卢卡奇的本体论思路
当某人把一幅“嫦娥奔月”的油画拿到拍卖会上拍卖,这时他就把艺术品转化为商品。这里涉及这幅油画的存在论或本体论的问题。艺术品和商品究竟是在什么意义上存在的?对于这个问题,庸俗唯物论是难以回答的。庸俗唯物论者主张,只有帆布、油漆、木框之类的物质性的东西是存在的,艺术品、商品都是不存在的。为什么把它称为艺术品或商品呢?他们会支吾搪塞地说,这不过是给它起的名称而已。但为什么要起这样的名称呢?这些名称的意义的依据何在呢?他们就不明所以了。现象学家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主要关注的是意识的意向性:当某人不把它仅仅视为帆布、油漆、木框的结合体,而是把注意力放在它所表现的图像上,并对此做出审美判断,它就成了艺术品。当某人转换关注的意向,主要从其交换价值的角度考虑它时,它就成了商品。马克思主义者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引入社会关系的维度。如果在一个社会里不存在商品交换的社会关系,那么艺术品就不会成为商品。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并不忽略意向性的问题。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结合社会实践谈论社会关系的。在社会实践中包含了人的目的、计划、价值判断和意义寻求的问题,它们与人的意向性相关。而现象学家在谈论意向性的时候也不能忽略生活世界。在这里现象学与马克思主义存在交汇之处。下面我们详细来谈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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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7;I27
2015-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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