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498.2020.09.031
课时课程教学的内涵、学理、理论及实践
教学论,顾名思义,是以教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理论或学问. 相对来讲,从教育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相对独立学科的教学论,是宏观层面的, 其职能是研究教学的一般规律;中学语文学科教学论,是中观层面的,其职能是研究语文学科教学的一般规律;笔者在此所谈的课时课程教学论,是微观层面的,其职能是研究基于中学语文教师每一个课时教学的理论与实践. 微观层面的课时课程教学论,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语文学科核心素养视域下,基于动态课程视角研究教师的课时教学行为.
本文系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立项课题"构建实践型区域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体系的研究";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渝教规办[2016]11号"高中语文课时课程建构的实践与研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课程领导力建设行动研究项目子课题"'课时课程'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价值追求与实践"[课题批准号:KZSYQ0242016]阶段成果
2020-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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