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代的高中国文教科书 ——20世纪中学语文教科书发展史(七)
1929年中小学暂行课程标准颁布后,原定以一年为实验期,期满后根据各地报告修正,后又展期一年. 至1931年6月,教育部组织中小学课程及设备标准编订委员会,其中孙俍工、夏丏尊、周予同、马涯民负责中学国文. 委员会分别于6、7月开会两次,但意见不能统一. 1932年,教育部重新聘请委员,中学国文科由孙俍工、夏丏尊、伍俶负责. 委员会于8月1日起开会五日,修正各科课程标准,自11月起陆续公布. 1932年课程标准公布后,因各地中学意见较多,教育部于1935年10月约集实际办学者及部分专家开会研讨,约请的国文科专家为喻传鉴、 夏丏尊, 形成了一些报告. 到1936年2月, 教育部又请专家根据先前的报告和各地教学情况再加研讨,这次聘请的专家中,国文科为夏丏尊、杨振声、伍俶. 随后颁布了新的《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 1932年的高中国文课程标准,规定高一学习文章体制,高二学习文学源流,高三学习学术思想. 1936年新标准对此做了较大调整,将文学源流作为高中三年的国文教学内容,而文章体制、学术思想都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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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3;G42
2017-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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